新華社電 經過一段時間的公開征求意見,教育部26日公佈《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》,教師有不保護學生安全、體罰或性騷擾學生等9種行為將予以處分。辦法詳細列舉了教師ssd固態硬碟廠商受處分的9種行為:
1、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太平洋房屋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;
2、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,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商務中心全職責的;
3、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、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,產SD記憶卡生明顯負面影響的;
4、在招生、考試、考核評價、職務評審、教研科研中弄虛萬利多製冰機作假、營私舞弊的;
5、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、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,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;
6、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;
7、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、學生財物的;
8、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,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、報刊等謀取利益的;
9、組織、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,或者組織、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。
根據辦法,教師所受處分將包括警告、記過、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、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、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,其中,警告期限為6個月,記過期限為12個月,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、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。
辦法強調,給予教師處分,應當堅持公正、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;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、情節、危害程度相適應;應當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、定性準確、處理恰當、程序合法、手續完備。 (原標題:丟下學生當“跑跑”等9行為將受罰)
- Apr 12 Sat 2014 06:41
丟下學生當“跑跑”等9行為將受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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